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及转专业相关通知的要求。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过学院材料审核、面试,学院专家面试评审拟同意以下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提出报至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何璐
联系电话:0993-205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