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
为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第9-11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1月10日(9-11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1.采取院、系两级统筹协作的方式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学院各系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整体情况,重点为存在的问题和后续改进措施。
3.学院各级干部、督导、学院同行要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教学运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4.学院召开校级师生座谈会,了解学情、教情,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学院各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各项检查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办法》(石大校发[2018]171号),对学院各系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同行、院级督导听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并填报《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1)。
(2)各系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要求覆盖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学院抽查各系、自查情况,并填报《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2)。
(3)学院将组织学院层面的教师座谈会,每个系、实验中心分别选派两名教师参加,并与10月30日前将教师名单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教师座谈会时间将另行通知。学院各系组织开展各系的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各专业本科教学整体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至少分别组织一场。各系组织召开的相关学生座谈会,做好过程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系所提意见和建议上报学院。并填写附件3和附件4时。
2.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学院各系、实验中心应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实习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组织、指导情况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并填报《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5)。实习基地中期检查按专项检查相关要求执行。
四、提交材料
1.11月13日前,各系提交期中教学检查5个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份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
附件1-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2--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xls
附件3--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4--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5--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