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5   作者:研工办  浏览数:992

各位研究生:

为全面总结在校研究生一年来的德、智、体等各方面情况,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朝着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方向努力,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评优办法(修订)》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建议评选过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不要参评了)。

二、学院名额:

5人(前期经过审核推报兵团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因符合校级评选条件直接获评,不用再次提交材料,且不占用本次推报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南疆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三)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定的成绩。

(四)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

(五)科研成果突出(四大检索发表论文、完成专著、第二负责人以上获省部级奖励、申报专利等优先考虑),能够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且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结果为良好以上(其中至少1个优秀),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

四、评选说明及具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提供的纸质版材料:

1. 成绩单复印件

2. 发表的文章及检索证明,如果文章仅接收,请提供接收函

3. 获奖证书复印件

4. 不少于1500字个人事迹申报材料

(二)提供的【电子版】材料:

1.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到769323799@qq.com;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提交到理化楼338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2:00,逾期不退不换不收。

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模板.xls

评审实施细则.docx

先进事迹.docx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