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2023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及《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一级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化学化工学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23年新增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5日,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反映或拨打电话2055030反映。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