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科办发[2020]10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中心:
为了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对学院本科日常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持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院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于第12-13 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组长:李明 魏忠
副组长:张青 李洪玲 鲁建江 赵基钢
成员:乔秀文 周娜 王自军 马晓伟 胡蕊 王自庆 王荣杰 邓人攀 陈良吴建宁 陈 龙 吕银 徐小琳 易丽娟 童延斌 尹祉力 赵晓燕 齐 蓉 廉宜君 蔡志华 张海洋 王金玉 刘子龙
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各项检查工作,对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抽查,开展学院领导、同行、院级督导听课工作,填报《石河子大学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1)。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各系(课程组)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自查
各系(课程组)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自查。要求覆盖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改革开展情况、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情况、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2)。学院抽查各系自查情况。各系(课程组)组织开展同行听评课活动,并根据听课情况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同行听课记录情况汇总表(附件5)。
(2)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
各系组织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建议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年级。并于11月11日前将参加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报教科办,同时做好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系,并填写《石河子大学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附件4)。
学院组织教师座谈会,座谈会结束后由教科办填写附件3:《石河子大学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3)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及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石大校发[2018]29号)要求,组织各系交叉检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已完成考核的课程档案、试卷、课程总结等试卷档案的整理及归档。专项检查情况填写附件1。
三、材料提交
各系请于第13教学周周五(11月20日)之前,提交各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包含附件中的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院教科办。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3:石河子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4:石河子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