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化学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学院开展了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共评选出2019年度化学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项,现将立项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19年度各系、中心共申报教改项目18项,根据专家初审的意见和建议,整合了相关项目,共有9项进入第二轮评审,共评选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项。
二、研究周期、项目资助与管理
(一)研究周期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二)项目资助
立项项目名单及项目资助经费见附件1。本通知下发后,经费项目由学院拨付资助经费的50%,作为项目前期研究经费。项目结题并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支出按《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中期检查和验收等全面负责,并于2019年7月18日前提交《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书》书面材料一份、电子版。
2.项目完成一年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需提交《化学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对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研究、无阶段性研究成果、擅自中止项目,或将经费挪作他用者,将中止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申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研究过程中项目主持人、成员及研究内容如有变更,项目主持人需向教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变更。
(四)项目验收
立项项目于2021年9月前结题,结题时需提交《化学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成果报告》,验收事宜另行通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终期审核,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项并下拨剩余资助经费;对于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结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取消项目资格,停拨资助经费。因特殊原因延期的,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可延期1-2年。
附件1、化工学院2019年教改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资助一览表.docx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