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科办发[2019]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本科学生综合运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手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程序,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大学教务处《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5月25日—2019年6月2日
二、答辩组织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答辩委员会。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洪玲,成员:赵晓燕、乔秀文、马晓伟、李翠华、徐小琳、吴建宁,负责学院毕业答辩组织工作,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专家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博士学历并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各答辩小组可配备答辩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
2.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系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统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毕业论文重复率统测未通过、经复检由学院认定取消答辩资格者,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
3.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各系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填写《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见附件),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
(二)答辩准备
1.毕业论文评阅工作。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组织对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毕业论文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所有毕业论文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综合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文献综述、论文成果等给出指导成绩。评阅教师着重评价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评阅结束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对有关毕业论文表格均应认真、公正填写完毕,并将评阅成绩录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各系答辩委员会应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评阅工作,评阅教师评阅环节引入三方盲审机制,不得采取指导教师间两两互评的评阅方式。
2.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答辩前,各组答辩秘书要对毕业论文成果格式、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等进行形式审查。毕业论文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各答辩秘书将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进行毕业答辩。
(三)答辩程序及成绩
1.毕业论文答辩程序。毕业答辩时,每位学生采用PPT汇报形式概述论文的研究成果。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在学生汇报后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汇报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问答过程由小组答辩秘书负责做好记录。学生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其所在答辩小组专家。
2.毕业论文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同时由系答辩委员会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评成绩。对于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合格的,今年6月不予毕业和学位授予,由学院教科办组织统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三、毕业论文评优
1.各系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示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推荐指标:按专业进行推荐,各专业每2个行政班级推荐1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班级数为奇数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为整数。跨学院开展毕业论文环节的,由授课学院负责推荐。各系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统测重复率应≤20%,同时从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中,指定1篇参加石河子大学“十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石河子大学2019届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石河子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分别给予指导教师额外指导课时50及10学时工作量认定及证书奖励,为获奖同学颁发证书。
四、时间安排及存档要求
(一)时间安排
1.5月23日前,各系将《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报院教科办。
2.5月25日—6月2日,各系组织毕业答辩工作,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辩时间。
3.6月10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同时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院教科办。
4.6月15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5.6月28日前,各系完成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报院教科办。
(二)存档要求
1.各系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规定的材料及次序组织相关材料存档,不得缺档,指导记录册放于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各材料之后。
2.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外文翻译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的评语及评分,但是指导教师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同时各学院做好规范要求,做到院、系统一。除此之外,所有的评语、审核意见、评阅意见、答辩记录等(含签字和日期)均应为手写。
3.毕业论文工作材料中的所有文档,尤其是各项存档材料,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制作,不得出现打印签名、代签名、未按要求签字(签章)、打印日期(落款日期),随意修改签字时间、分数、答辩记录、答辩意见等现象。
4.各系要组织各答辩组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文档模板开展形式审查工作,避免出现不规范存档以及缺档漏档情况。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