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501

院教科办发[2019]5

各系、办、中心:

为了加强对学院本科日常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办法》要求安排2019429-517日(9-11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李洪玲

成员:乔秀文  马晓伟  李翠华  徐小琳  吴建宁  杨红兵  齐蓉

二、学院主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为了对学院本学期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学院领导、学院各课程组同行教师、学院院级督导组成员在(9-11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周听课工作,并根据听课情况填写石河子大学干部听课记录表及汇总表。学院各课程组同行教师的(石河子大学干部听课记录表汇总表)由学院各课程组组长汇总后在515日前交教科办。学院领导及院级督导组成员的的(石河子大学干部听课记录表汇总表)由教科办汇总。学院教科办根据学院整体听课情况填报《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1)。

2各系组织开展本学期本科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要求覆盖本系教师承担的本学期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各系根据自查情况,填报《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2515日前交教科办。

3、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安排:

1)各系按照要求组织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在55日将前将参加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报教科办,同时做好过程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系,所提意见和建议在515日前交教科办上报学院。

2)学院学办协助组织学生座谈会,要求覆盖本学院所有专业、所有年级学生,并在55日将前将参加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报教科办,座谈会结束后填写附件4,并在515日前交教科办。

3)学院将在59日下午400在理化楼3楼会议室召开学院教师座谈会,要求各系选出5名教师参加,各系在55日前将参会教师的名单报教科办。座谈会结束后由教科办填写附件5

4、各系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实习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组织、指导情况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填报《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3)。在515日前交教科办。

    5本学期集中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成绩评定要求自行组织,可采用随堂测验形式完成,考核原始材料由任课教师存

6.学院教科办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石大校发[2018]29号)要求,逐门检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已完成考核的课程档案、试卷、课程总结等试卷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开展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资料留存、归档情况自查。

三、材料提交

各系请于第11教学周周三(515日)之前,提交各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包含附件中的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院教科办。


期中教学检查附件(1-5).doc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

附件2: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

附件3: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

附件4: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附件5:石河子大学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