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科办发[2019]1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中心: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进一步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大学本科评估要求,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成果,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开学前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将在2019年2月27日--3月8日组织开展常规本科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
1、制度、文件
学院各系系(教研室)教师大会对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2、授课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不少于8学时、课件不少于总学时的50%、讲稿(或课件)、教材(或参考书)、教学日历、课程表、平时成绩记分册。
3、核实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核实理论、实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学任务,确保教师按时到位。
4、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教学准备情况;
5、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落实本学期教学运行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6、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需检查开学第一周(3月4日-3月8日)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报到率、学生上课率、学生上课状态、课堂教学质量等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一)课程考核资料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内开设的所有课程。
2.材料要求
(1)学院各系提供所承担的全部课程目录(含公共选修课、考查课),标注考核方式,装订成册。
(2)考试课程须有试卷,并按照专业年级、课程装订成册,装袋存放。考查课程、无纸化考试课程、口试课程、技能操作课程要有相关课程的考核方案与要求、评价标准、成绩记分册等材料。
(3)提供《石河子大学考试试题审查单(存根)》,装订成册。
3.检查内容
(1)学院(教研室、系或部)是否有试卷自查或复核机制,是否有自查方案、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
(2)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石大校发〔2018〕29号),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做好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试卷命题质量、阅卷质量、成绩评定(含平时成绩记录、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试卷与成绩分析、课程总结、试卷装订等内容。
4.时间安排
(1)学院及各系自查:自查时间, 2月27日-3月1日。
(2)学校检查:2019年3月2日-3日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材料要求
学院各系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度,填写《石河子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表》学院自查部分,并按照表格要求准备相关工作材料。
3.检查内容
(1)学院各系过程管理,包括院系统筹、工作安排、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管理系统培训、命题选题及开题报告等环节组织情况。
(2)学院各系工作进度,包括命题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各环节进度情况。
4.时间安排
(1)学院各系自查:自查时间,2月27日-3月1日。
(2)学校检查:2019年3月2日-3日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二○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