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667


院教科办发[2019]1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中心: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进一步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大学本科评估要求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成果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开学前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将在2019227--38组织开展常规本科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检查

1制度、文件

学院各系系(教研室)教师大会对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2授课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教师教学文件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不少于8学时、课件不少于总学时的50%、讲稿(或课件)、教材(或参考书)、教学日历、课程表、平时成绩记分册。

3核实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核实理论、实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学任务,确保教师按时到位。

4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教学准备情况;

5学院各系、中心进一步落实本学期教学运行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6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需检查开学第一周(34-38日)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报到率、学生上课率、学生上课状态、课堂教学质量等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一)课程考核资料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内开设的所有课程。

2.材料要求

1学院各系提供所承担的全部课程目录(含公共选修课、考查课),标注考核方式,装订成册。

2)考试课程须有试卷,并按照专业年级、课程装订成册,装袋存放。考查课程、无纸化考试课程、口试课程、技能操作课程要有相关课程的考核方案与要求、评价标准、成绩记分册等材料。

3)提供《石河子大学考试试题审查单(存根)》,装订成册。

3.检查内容

1)学院(教研室、系或部)是否有试卷自查或复核机制,是否有自查方案、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

2)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石大校发〔201829号),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做好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试卷命题质量、阅卷质量、成绩评定(含平时成绩记录、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试卷与成绩分析、课程总结、试卷装订等内容。

4.时间安排

1)学院及各系自查:自查时间, 227-31日。

2)学校检查:201932-3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材料要求

学院各系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度,填写《石河子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表》学院自查部分,并按照表格要求准备相关工作材料。

3.检查内容

1)学院各系过程管理,包括院系统筹、工作安排、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管理系统培训、命题选题及开题报告等环节组织情况。

2)学院各系工作进度,包括命题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各环节进度情况。

4.时间安排

1)学院各系自查:自查时间,227-31日。

2)学校检查:201932-3


                                化学化工学院教科办

                               二○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