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大学工作安排与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一)“直博”招生
按照《石河子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二)硕博连读招生
从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通过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以《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为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
经考生申请、导师及学院考核、学校审定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为准。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1. 硕博连读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2. “申请-考核制”招生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第二次: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5日
(如第一批次录取指标用完,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二)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查阅《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直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及材料提交
报名成功的学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及有关政策要求,在指定邮箱shzuhg@126.com中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须加入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招考QQ群(群号码:494954198)。
(四)缴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缴费流程:
1.登录计财处学生网上缴费平台通用报名系统,
网址:http://202.201.161.213/wsyh/publish/index.aspx;
2.点击博士研究生报名费;
3.完成注册,根据提示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并完成缴费即可。再次登陆系统,用户名为:注册身份证号、密码为:注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存凭证。
并备注:“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面试,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将不再退还,请慎重考虑!
缴费信息参见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http://yz.shzu.edu.cn/2022/1130/c6938a181619/page.htm。
三、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在校研二、研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五)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七)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具有科研潜力的硕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包含同等学力考生。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人员申请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2.应届硕士生申请者: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的经历,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各类专利、专著者或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外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CET6成绩425分以上(百分制60分以上);
2. 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3. GRE成绩1000分以上(新标准250分以上);
4. GMAT成绩650分以上;
5. 雅思成绩(A类)6.0分以上;
6.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 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8. 申请人CET6成绩未达到425分(百分制60分)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
四、申请材料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登录石河子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提供《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2.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封皮、目录和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4. 个人陈述书,3000-5000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5.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6.《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且需负责人签字。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河子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石河子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 纸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2. 个人陈述书,3000-5000 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4. 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且需负责人签字。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 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10.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11. 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报名费单据(缴费截图)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放至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命名格式“化学工程与技术+导师姓名+学生姓名”,于2022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shzuhg@126.com。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二)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博士申请考核工作,审定博士申请考核名单。
(三)通知申请者参加面试考核。
六、考核办法
(一)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对本人拟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专业知识考核说明:考核业务课一(专业基础)、业务课二(专业综合)。
2.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三)考核结束后,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四)考核时间:2022年12月29日(暂定)。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低于60%者,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九、其他
(一)申请者须在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个人电子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报考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二)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3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三)硕博连读生从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培养方式按照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博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相关表格
附件2:石河子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x
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