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2017【230】号《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研发2019【20】号《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不包含同等学历人员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
2.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人员申请者:近三年(从2016年12月至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在职人员须保证全脱产学习。
(2)应届硕士生申请者:近三年(从2016年12月至今)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近三年内(2016年12月至今)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各类专利、专著者或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外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CET6成绩425分以上(百分制60分以上);
(2)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3)GRE成绩1000分以上(新标准250分以上);
(4)GMAT成绩650分以上;
(5)雅思成绩(A类)6.0分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8)申请人CET6成绩未达到425分(百分制60分)者,近三年(从2016年12月至今)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且近三年CET6成绩355分以上。
(二)硕博连读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不包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校研二、研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4.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具有科研潜力的硕士研究生;
6.身心健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石河子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石河子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个人陈述书,3000-5000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4.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申报同学请在12月20日10:00之前提交材料原件到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后由学院进行审查。
(二)硕博连读
1. 硕士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经过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
2. 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和选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填写意见。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报考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推荐;
3.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研究生阶段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硕士期间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报考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推荐。
(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认真考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
(三)学院通知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成立由博士研究生专业学科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5人以上组成;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束后,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考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者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考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二)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