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2-27   作者:研工办  浏览数:950

化学化工学院2023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平台

复试时间:1229-1230日,具体时间将会在QQ群另行通知。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安装软件。学院正式复试之前将通过QQ群通知考生参加模拟测试。

二、考生参加复试须具备的条件及准备的材料

综合考核时考生端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材料:

1.稳定畅通的网络环境 

2.具备视频通话的、电源充足的智能通讯设备(笔记本电脑或者其他)

3.耳机麦克风等音频设备

4.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的物理环境

5.身份证原件

6.诚信复试承诺书,请打印签字。

注意:身份证、承诺书在进入考场后第一时间出示,秘书将核实身份。

三、复试形式及录取方法

由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外语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1.个人简介: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5分钟。

2.外语考核(100分):考生随机抽取1道测试题,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官可用英语提问相关专业研究问题请考生回答,时间约9分钟。

3.专业基础(100):考生随机抽取2道测试题,根据题目要求口头做答,时长8分钟。

4.专业综合(100分):考生随机抽取2道测试题,根据题目要求口头做答,时间约8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者,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人:齐老师,联系方式:邮箱:shzuhg@126.com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