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新入职教师安全培训及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04-26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410

为规范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环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425日上午11点,学院在理化楼会议室举办了新入职教师实验室安全培训会。会议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李洪玲副院长主持,教科办主任及2016年以来入职的新教师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副院长首先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小程序测试、安全标识辨认及对实验室安全常识的提问与讲解,了解老师们对实验室安全的掌握情况,进一步强调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并对新入职教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熟知实验室安全教育常识及进实验室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二是第一堂实验课务必要讲安全问题以及常见的安全隐患,人人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小程序测试,让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三是所有实验必须做预试,尤其是仪器实验,而且每个实验都要有安全预案,预案要写在教案里、写在黑板上。每堂实验课结束后认真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运行记录表》,及时反馈意见,并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室卫生;四是严格要求学生,确保学生着装符合安全要求,操作必须安全规范。

接着带领教师们学习了新修订的《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规范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规定(修订)》(院发[2021]2号)文件精神,明确新入职1年和3年的教师需要完成的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内容。新修订的文件增加了新入职教师承担实验课教学任务前必须通过基本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核的内容。所有新入职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承担基础实验课任务的教师必须参加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相关基本操作的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不参加培训和测试的教师不得承担实验课教学任务,阶段考核定为不合格。并从20181月后入职的新教师执行。

随后,老师们就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内容、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座谈,李副院长对老师们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学院2018年制订了关于规范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规定,已完成2016年、2017年入职的8名教师的考核。通过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了青年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教师们的专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