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 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并制订了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二、转入资格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符合当年招生对该专业的身体健康规定条件;
4.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5.各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化学;
6.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7.其它具体要求:对确有对拟转入专业有学习特长或专长
的,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转专业考核内容
1.转专业考核办法为:转专业材料审核、组织拟转入学生面试、向拟入学生所在学院了解学生基本情况。
四、 转专业申请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2.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需在截止时间前(以具体通知为准) 提交转专业审批表、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考 成绩、对预转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 意愿等)及相关材料(入校以来原始成绩单及平均学分成绩专业 排名表、综合测评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父母知情书、转出学 院对该生在思想品行鉴定意见和其它相关获奖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
3.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4.面试:转专业材料审核合格后,即安排学生面试,面试工 作以具体通知为准(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及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等方面)。
5.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方案(途径):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规定确定最终转专业名单,并在本院公示三天。
6.公示期间,如有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面试综合评分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7.转专业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8月28日前,学生按照时间提交转专业材料,逾期未办理转接手续者视为放弃资格。
8.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何璐 联系电话:0993-2057273
五、未尽事宜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