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6-2017年度自选课题(教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  浏览数:611

各有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指委[2016]6号《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6-2017年度自选课题(教改项目)的通知》要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自选课题(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我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决定由工学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牵头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选研究课题(教改项目)指南

  

  

二、立项程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提交时间

按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教改项目)申请立项书》(见附件)的PDF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交研究生处培养办。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6-2017年度自选课题(教改项目)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教改项目)申请立项书》(https://www.meng.edu.cn/publish/gcss/294/2016/20160321110355279435074/20160321110355279435074_.html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6